这些损失,既包括经济上的,更包括精神上的。担心最后的索赔结局与当初的想像大相径庭,甚至背道而驰的朋友,可以作为“自救、自保”的参考。
概述
2025-08-06与百安居签订了人工、辅料、管理费、税金总计金额为42906.808元的闭口价合同,约定3月1日开工。并写明施工工期90天,到2025-08-06完工。
大家没有看看错,我也没有写错。这只是百安居经理冯杰的亲笔“杰作”,他又为百安居坑了顾客10天的工期……,类似情况“不计其数”。请原谅我使用了这个词语,除了它,确真难以形容。
冯杰此人,言必称其美利坚背景,签名也是一串字母,前恭后倨。这是他的基本特征。
呃,还是言归正传。此类“不计其数”的小“坑”与避坑方法,限于篇幅,另文再述。
储值卡中,是谁的钱?
储值卡中,名义上是客户的钱,实际上百安居在任意、擅自“XX”。不够了?客户必须(必须的!否则就停工)再充值。因为是“你的钱不够了!”
归纳一下就是:百安居有用钱的权力,顾客有充钱的义务。
本人在早已将超过所有应付款项(包括在验收之后才需要支付的最后一期人工费)的金额支付到百安居控制的储值卡后,百安居包工头仍以未付第三期人工费为理由强行停工。本人即向百安居装修公司陈总(其自称陈总,实名为陈列)提交了详细的付款清单及用款记录,证明本人已超过合同约定的闭口价总额付款。可是,在陈列发过来的清单中,除了辅料的支出远远超出合同约定的闭口价之外,竟然有2003元的储值金额的缺口,或者说,由百安居陈列所掌控的在储值卡的金额中,有2003元不不翼而飞.凭空消失,不留下一点点痕迹……。
这里更精确归纳一下就是:
百安居有不受合同约束的用钱权力,顾客有不受合同保护的充钱义务。
对此,再三向陈列指出,其却矢口否认,即不承认本人已足额付款,更始终闭口不谈2003元的去向,以至于包工头继续停工……。
亲历险中险,不是号称“百姓安居”吗?
被百安居侵犯人身、财产权利,还只是第一层危险;如果顾客忍受不了侵犯后,当场稍有反抗……?后果真是不堪设想!
在本人一再与百安居陈列交涉无果后,百安居陈列要求本人到百安居商场面谈,2025-08-06星期三,在百安居生意极其清淡、营业大厅场地上完全没有顾客、所有坐席都空置的情况下,面谈地点被陈列安排在百安居深处一个小房间。面谈无果后,百安居浦西南工程经理盛秋华禁止本人离开。之后,盛秋华连续用肢体挑衅,分散注意力,趁本人不备,暴力抢夺了本人手机……。在手机被抢夺后,脱离本人视线与掌控,直至警察到场,百安居人员才慑于压力交出本人手机,而部分存储资料已经无法找到。

百安居陈列
大家尤其要引起注意的是,盛秋华在出手抢夺前,连续不断地用肢体动作及走位对本人进行挑衅,而百安居陈列,安坐在一边。起先“胸有成竹、微笑不语”,稍后,却拿起手机进行录像。当时本人心怀坦荡,不觉得陈列录制视频有何凶险。在此提醒大家严重注意,如果当时因为不能忍受盛秋华一再的肢体挑衅而奋起一击,事态就会完全换一个走向了……。本人在《百安居的装修,总经理的套路》中早已提到,百安居陈列与盛秋华在当面对账之前,已经互相窃窃私语了很久,难免不是在安排“苦肉计”引诱甚至逼迫本人“动手”,届时被反咬一口?还是被倒打一耙?无法预测!
大家要问,应对上述情况,有何策略?老实说,正常人孤身一人,被特意安排在百安居内部深处,那非常可能已经凶险如斯了。换句话说,没有对策!除非是不要孤身进入百安居深处涉险!年纪大些的朋友尤其要万分注意!!
之后,百安居包工头使用微信继续威胁让农民工上门闹事,继续勒逼早已支付的人工费……
相信百安居还有好人,我继续……
在对百安居还没有完全失去信心的情怀况下,向百安居400客服电话进行投诉后,一位自我介绍是上海北桥老闵行人,是百安居沈岗峰全权委托的谢有柄(谢勇柄)(开始以为是二胡演奏家阿炳的“炳”,询问后得知是木头柄的“柄”),来沟通投诉事件。为了避免百安居故伎重演,本人坚持要求将地点定在百安居外的公共场所(这是一个非常必要的前提,切记!切记!!)。7月3日在本人诚恳向谢有柄(谢勇柄)叙述全部经过后,他表示他会汇报后给予答复。
7月7日,谢有柄(谢勇柄)一再要求我去一个“有包厢的茶馆”,本人则坚持要在百安居附近的麦当劳餐厅。在餐厅会面时,谢有柄(谢勇柄)当场扔下几句仅有的话:他是百安居最后一个来谈的人,他也是最后一次来谈,要求本人继续付款。
当时,我是有点懵圈的,就这两句话,你谢有柄(谢勇柄)还要找个有包厢的茶馆来说?你谢有柄(谢勇柄)是想干吗?这两句话,用一个电话,连说三遍也是足够有余了。
答案马上就有了,谢有柄(谢勇柄)起身离座,大步走出几步,又“华丽转身”来到我面前,居高临下,威势十足地:“·¥#%……—*……”,见本人没有反应(尚还懵圈着),又再次转身离开;然而还没走出餐厅门口,又快步回到我面前,再次形成居高临下的“威势”。呆立了片刻,抬头恶狠狠地看了看餐厅摄像头,恨恨离去,带走了他还剩一半的矿泉水瓶……
幸好,还有法律……
7月8日,鉴于百安居仍然拒绝遵守合同,且行为无耻、暴力,态度蛮横、无礼,本人正式向百安居发出催告通知,通知其在7天内纠正违约行为,查清账目、恢复施工,否则将解除合同,追究其全部违约责任!
7天后,也就是2025-08-06(催告通知期限的最后一天),百安居回复愿意开工。不再收取其余费用。
9月9日,在百安居购买的摩恩厨房感应龙头,由百安居安装后无法使用。经过摩恩官方售后检测结论是安装问题,无法修复,需要更换新品,且百安居仍然没有对违约在承重梁上开孔、未进行吊顶材料防腐等多事项为进行整改的情况下,进行了“带病”验收(不忍心再看百安居陈列对农民工的继续压榨),并将验收时间定为市实际完工日的8月12日。工期延误从6月9日起算,也已有64天,按照明确约定的每天500元计算,共计32000元。
按照正常流程,装修工程验收之后即应进行决算。但是,此后,百安居陈列宛若人间蒸发,对于进行决算的要求不做任何回复,本人向百安居陈列提出的赔偿要求更是如泥牛入海、土龟入洋。鉴于进行决算的必要性,本人一再拨打百安居400客服电话,要求百安居共同参与决算。也真是长见识,本人对400电话客服人员说,“是的,你没听错,是我要求百安居进行决算!”,得到的只是“会向相关部门反馈”。本人只能在一段时间再次拨打……。
2025-08-06,自称百安居总部的大Boss沈岗峰(就是前述想找个“有包厢的”茶馆,但仅仅只说了两句话的谢有柄(谢勇柄)的委托人)来电话。他语音亲切、态度和善,表示百安居确实有错,愿意赔偿32000元逾期费用。之后,百安居陈列又安排于11月6日星期三(如不同意就向后顺延到后续的星期三),由本人与沈岗峰面谈。11月6日当天,双方来到百安居龙阳路总部大楼边的星巴克咖啡店。沈岗峰,风度翩翩、打扮入时,玉树临风、穿着得体……。
“赔偿32000元,请签字”,沈岗峰开门见山,递过来一张之前从未见过的,也没有任何签字和盖章的打印纸。
重点来了!重点来了!!重点来了!!!若不注意,难免…………悲惨局面出现!
出于本人在装修过程中经历了百安居一系列套路,仔细阅看后,本人惊异地发现,所谓的“赔偿协议”中出现了从未听说过的针对顾客的严厉的惩罚性责任(引号内为“赔偿协议”原话):
“本协议內容对外严格保密,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泄露公开,也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就此发表口头或书面意见,更不得接受第三人采访或向其提供任何与此相关的资料或信息。”
“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违约责任,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,违约金的金额为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赔付金额(注:32000元)的叁(3)倍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经济损失的,还应当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。”
“本协议自甲、乙双方签字、盖章之日起生效。”
以上在“协议文本”中夹带的三段话,是什么意思呢,解读一下:百安居违约、赔偿之事实是万万“不可告人”的。如果告知别人,就要向百安居赔偿96000元+弥补性经济损失(不限额)!
哦嚯!总部沈岗峰!出道即巅峰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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唉,让我静静,再喝口冰镇咖啡压压惊……
友善的朋友可能会想,接受百安居的赔款后,再保持沉默也可以啊?朋友!对面是百安居,不同寻常人。你记得沈岗峰拿出的是一张没有签过字、盖过章的“赔偿协议”吗?你签完字,沈岗峰理所当然会表示拿回去盖章。你就等着吧。等候的时候,你自己先为百安居把“保密工作”做起来……,啥?没拿到赔偿不做?百安居如果马上盖章,合同立即生效,你就先赔偿96000元+弥补性经济损失吧。而且因为不限额,百安居的愿望有没有止境不知道吧?几百万够不够也不好确定啊,房子给他够不够也还是问题吧?
装修房子它违约,然后业主把房子赔给它?乾坤大挪移?!
沈老知道你这么能干吗?总部沈岗峰?
好!既然是巅峰,当然是传奇!就给你外挂,让你有机会再重来一次:这次你就让百安居一步,在百安居未盖章、未付款的情形下先为百安居做“保密工作”。好,你就做,百安居等你……。等你做完了,百安居也不用盖章了,齐活!至于赔偿?有双方都签字盖章后生效的协议吗?
说第二遍:幸好,还有法律……
百安居总部的大Boss沈岗峰都这样了,本人还能奢望百安居有诚实有信、处事公平的好人?答案也是简单,告它!不待迟疑的,一纸诉状,把百安居装饰工程公司分公司、百安居装饰工程公司、百安居装饰建材超市公司告上法庭。法院立案效率极高,当场立案。
说到立案诉讼,有个细节必须提前准备。百安居真的毫无可信度,在立案前,再次核对证据前发现,曾经使用过的所有百安居App、小程序都已无法登录,幸好本人吃过百安居无数次亏,也经历过被百安居抢夺手机删除资料,所以都提前多处存档其他证据,所以一切顺利。如果没有预先周全准备……,结局也是不用说了。
2025-08-06,在法院开庭。好家伙,干干净净的!啥干干净净?
百安居赖得干干净净的!
百安居的法务提交的书面答辩,能赖的,不能赖的,只要对它有利,都赖!那些无耻的语句,是人看了都嫌丢人。怕再去看会再被百安居恶心到,就凭记忆举例一二:百安居陈列以只有纸质合同、没有电子合同为理由拒绝开工,后百安居出具了书面承诺“电子合同只是为施工流程而作,如与纸质合同不一致以纸质合同为准”。在诉讼答辩时,百安居进行否认,说应以电子合同为准,价格、工期、违约责任均已发生重大变化等等;设计师黄佳私自收款,与百安居无关……。
哎吆喂,百安居!你的法务也是这么能干的吗?

百安居以纸质合同为准的书面承诺

诉讼中百安居将书面承诺及违约责任抵赖干净
好在一切均有证据,证明了百安居不分场合地进行无稽之谈,开庭的结果是:百安居必须向本人赔偿38000元。
再说第三遍:幸好,还有法律……
考虑到年底事务比较忙,本人同意将付款期限放宽到2024年12月底。好吧,在把收取赔偿款账户信息告知百安居后,百安居不是先付赔偿款,而是又来电意图节外生枝,擅长乾坤大挪移的总部沈岗峰又要求确认这、确认那,来作为支付赔偿款的前提,被本人明确拒绝。
2025-08-06,38000元赔偿款收到!
之前,上海浦东某百安居店的店招“缺头少肚皮”,百安居竟成“百女尸”(见新闻图片)。真相之下,百安居或许自认不觉阴森恐怖。然则现今想起这些,还是不自禁地为百安居内TATA木门塔塔木门篡改测量单,恶意添加“移管(移动室外煤气管道)”放任、谋害顾客生命财产安全的无耻行径而后怕!安全事项无小事,而百安居却从来没有正面应对、回复过。
百安居缺失的,真的仅仅是店招表面上的几个笔画吗?
打开某点评网站,百安居的众多“好评”就像工业化制作的劣质仿品,均显得空洞无物,连那些“锦旗”的模样也几乎一模一样。更是有多家百安居店,已经因明显干扰评价秩序的行为被平台处罚……
不远的某时,曾在百安居见到一对老年夫妻。老先生白发苍苍,在大声哀告“我是甲方啊,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啊?……!”,哀声响遍百安居空旷的商场,身材瘦弱的老妻却只跟在一旁暗暗垂泪。百安居无一人上前劝慰。本人不忍心,想要上前询问究竟,但又一想,如果他们签过所谓“电子合同”、或者没有签过“闭口价”和没有索要“以纸质合同为准”的书面承诺,没有注意固定、保存过证据、或者没有……,就是罗翔亲临也是回天乏术吧?
百安居,多少年的经验?多少年的磨砺?早已“文华粹然,武功精湛”了。我等百姓,“人为刀俎、我为鱼肉”,一旦入其榖,想翻身也难!
2025-08-06被百安居经理韩永祥当众辱骂推搡;不知何时被百安居陈列掌控储值卡内数千元不翼而飞;6月26日百安居盛秋华抢夺手机毁损证据……,投诉数月,杳无音讯!11月6日,又一次当面询问百安居陈列本人被抢夺手机之事的后续,陈列在一分钟内的回答分别是:“没抢过”、“马上就还给你了”、“什么也没看到”。真的是找不到词语来形容百安居陈列了,无词之极!
百安居,你能好好地走到最后吗?
最关心你的,就是那些曾经选择了你,还尚在承诺保修期内的顾客了……